1.經急診醫師評估收治入院。 2.收取病人健保卡、重大傷病卡。 3.急診批價收費: (a)急診掛號費150元(福保不收掛號費)。 (b)未帶或無重大傷病卡者,精神科急診部分負擔300元(費用共450元)。 (c)未帶IC健保卡者,需於住院期間儘快補齊,遺失者需補辦理後補齊,交由住院組辦理。 4.醫師評估需要住院,但病人不願意時,則依據精神衛生法規定,辦理強制住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