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床實務工作
病房:
(一)急性解毒
A、目標
1.針對有病情治療上之需要,且願意接受住院戒治之個案,給予密集處置,以快速緩解戒斷症狀。
B、收治對象
1.須經過門診評估,確定非重大精神病患者(精神分裂症、妄想症、躁鬱症等)、目前無明顯精神症狀、完成各種常規實驗室檢查,排除嚴重生理疾病狀態或懷孕者。
C、方式
1.住院治療以7天為原則。
2.為連續性治療、住院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外宿。
3.藥物治療以症狀治療藥物為主。
4.住院期間,定期或不定期檢驗尿液。
D、業務項目
1、疾病診斷。
l身體檢查、檢驗各種資料搜集。
l定期檢討並修正診斷及治療方針、復發因子評估等,且備有紀錄。
l診斷過程及診斷結果。
l住院醫師簽名時,督導醫師副簽。
2、生理戒斷治療。
l注意用藥之適應症、選擇禁忌症、劑量、給藥間隔、醫囑更新等。
l適當之非藥物處置。
3、理學及實驗室檢查。
4、轉診與照會。
5、醫療輔助行為。
6、身心護理。
7、緊急救護。
8、安全防護。
9、防範病患自傷、脫逃、違禁品流入措施。
E、社會心理復健(依病患個別性給予個別或團體治療/諮商)
1.團體心理治療/諮商。
2.個別心理治療/諮商。
3.家族治療/諮商。
F、職能職業業評估復健
1.職能評估、職能治療、體能訓練與團康活動。